绿色建筑在亚洲渐成主流 中国绿色建筑发展迅猛******
中新网2月2日电 题:绿色建筑在亚洲渐成主流 中国绿色建筑发展迅猛
中新财经记者 闫晓虹
最新研究报告显示,绿色建筑在亚洲逐渐成为主流。中国绿色建筑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迅猛。
仲量联行2日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的价值:亚洲地区绿色资产溢价的有力佐证》报告显示,对能源成本、可持续发展和脱碳目标的追求已成为企业租户对绿色楼宇租赁需求增加的主要驱动力,目前亚洲绿色楼宇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付出更多的租赁溢价以达成其可持续发展目标。
本次报告调研了亚洲14个主要城市的3089座甲级办公楼,以评估相关区域及市场内获得或未获得绿色资质的资产表现。研究发现,自2016年开始,获得绿色认证的甲级办公楼比例稳步上升,从12%攀升至42%;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亚太区城市平均绿色认证甲级办公楼存量达42%,其中,新加坡的表现最为亮眼,绿色建筑认证比例高达90%;在调研覆盖的中国城市中,上海以甲级办公楼存量44%获得LEED(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认证位居第一,北京紧随其后为41%,广州为34%。
报告称,自2005年首个中国建筑获得LEED金级认证以来,绿色建筑数量在国内呈现指数式增长。此外,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到2025年,中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将达30%以上。办公楼作为中国城镇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承载商业活动的主要空间,是达成这一目标的关键
此外,报告显示,在亚洲,现有的通过绿色认证的甲级办公楼存量中有75%是在2015年《巴黎气候协定》通过后新增的,且非绿色认证办公楼数量同样年年攀升;反观需求端,近年来,企业对不动产组合绿色认证占比提升的需求日益迫切,因此,目前亚洲地区绿色资产市场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乘势升级改造可持续的办公空间是关键。(完)
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